校属各单位:
按照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自建自管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和系统管理人员,并做到以下几点:
(1)近期不使用的网站及信息系统,请关停;
(2)需要运行的网站及信息系统,每天必须对网站内容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内容被篡改,立刻关停并向信息化处报告,网站及信息系统管理员要求24小时可以取得联系;
(3)对自建自管的网站及信息系统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异常和可疑文件检查、漏洞检查、木马及病毒检查等;
(4)新建、改建网站及信息系统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信息化处审核及备案;
(5)所有未经审批、备案以及安全检查的网站及信息系统不允许发布;
(6)自建自管网站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管理、负起责任,确保信息网络安全万无一失。
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同各单位对网站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扫描,请各单位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人和系统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